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 2020 年 6 月 23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鳌山路 621 号 1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6 月 23 日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 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 √ |
4 |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5 |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暨2020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 |
√ |
6 | 《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 |
7 | 《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 √ |
8 |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0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1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 1-8 号议案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9-10 号议案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11 号议案于 2020 年 5 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 4、 6、 7、 9、 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4、 6、 7、 8、 9、 10、 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692 | 亚通股份 | 2020/6/18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 1)。
登记时间: 2020 年 6 月 19 日 09:00-17:00。
登记地点:上海崇明区城桥镇鳌山路 621 号。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电话: 021-69695918
传 真: 021-69691970
联 系 人:雷煊
联系地址:上海崇明区城桥镇鳌山路 621 号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