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 己就相关事项提前与我们沟通并取得了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原则,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对公司提交的《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算注销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通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通圻投资”)于 2016 年 7 月设立,基金总规模为 3272.70万元,亚通股份以现金认缴出资 1620.00 万元,占 49 .50%; 上海通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 1620.00 万元,占 49.50%; 上海亚通通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通江”)以劳务认缴出资 32.70 万元占1.00% 。截止公告日,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实缴出资 100.00 万元,上海通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缴出资 100.00 万元。公司董事、总经理朱刚担任亚通通江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会 秘书雷煊担任亚通通江董事职务,公司监事施李刚担任亚通通江监事 职务,亚通通江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朱刚回避表决。
我们认为:
(一)通圻投资近期没有明确的投资项目,对其进行清算注销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节约管理费用,保 护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
(二) 公司董事、总经理朱刚担任亚通通江董事长职务,公司董 事会秘书雷煊担任亚通通江董事职务,公司监事施李刚担任亚通通江监事职务,亚通通江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刚回避表决,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程序审议该事项,审议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清算注销通圻投资。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