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4 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26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2018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 40 条第 11 款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2019 年度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会计事务所全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量,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经与审计机构协商,拟定 2019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 38.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18.00 万元,并承担审计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用。
支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8 年财务审计费用 38.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18.00 万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